【KOLNET官方|雙11狂歡節|活動公告】
親愛的顧客,為紀念雙11購物節盛事,KOLNET特別為您呈獻一連串精選優惠活動,我們期待在這購物盛典中,為您帶來更多的購物體驗和優勢。
於此期間內購買指定品牌商品,您可以直接享受訂單免運費,無需符合最低消費額度。
凡於11/11當日,當日訂單總消費金額達成或超過$8888,且完成消費會員註冊,即有機會參與我們11/30的豪華抽獎。
於此活動期間,當您購買指定品牌商品,單筆消費金額達成或超過$1111,於下單頁面輸入專屬折扣碼「KOLNET11」後,即可立刻減免$111,不限使用次數,讓您隨心所欲的選購心儀的品牌商品!
【抽獎規則】
中獎者需於2023/11/11當日消費累計總金額達成或超過 $8,888元,並於下單時成為註冊會員。
【抽獎公告】
KOLNET官方將於2023/11/30(四),11/30(四)隨機從符合資格的訂單中選出幸運得主: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一名、三等獎兩名及四等獎五名,總計九位。中獎資訊會於2023/12/02(六)前公佈於官網中,我們同時會主動與9位幸運得主取得聯繫。並會於2023/12/31(日)前將獎項提供至該名得主手中。
【禮品兌換方式】
親自快遞或者宅配接收。
【機票兌換須知】
1. 11/30當日,抽出「泰國曼谷來雙人回機票兌換券」中獎者乙名。
2. 泰國曼谷雙人來回機票將透過可樂旅遊提供等值旅遊券,兌換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逾期失效,中獎人不得向本公司、可樂旅遊請求任何權利與補償。
3. 本旅遊券為有價證券限一次使用兌換完畢。實際機票價格依可樂旅遊之網路公告為準,金額不足部分應由中獎者自行補足;若旅遊券價額高於實際機票價格,中獎者不得就差額請求退還現金或折抵任何費用。
4. 中獎者應與可樂旅遊指定專員提前聯繫完成訂位,並於聯繫時主動告知持有本旅遊券,兌換時請使用正本,恕不接受影本,完成報名並於支付款項時一併提出方可使用,逾期或事後補券者皆為無效,將不予承認。
5. 中獎者兌換時,可樂旅遊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補足差額部分不在此限。
6. 本旅遊劵不得抵用護照費用、簽證、小費及機場稅、燃料稅(稅金依當時所開票的航空公司公告為主),本旅遊券為無記名式,認券不記名,如事後因個人因素遺失、被竊、損毀或滅失之情事,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請妥善保存此券,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7. 此為特殊專案不得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詳細使用規範、機票價格、訂位狀況等相關說明請於營業時間與旅遊券上之指定專員聯絡。
8. 中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本行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負任何責任。
9. 旅遊券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寄艙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他費用,有關開支或費用由中獎者自行承擔。中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建議中獎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10. 若因天氣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取消行程,本行不負賠償或另給獎項之責任;有關航班延誤、取消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指引,中獎者同意本行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11. 詳細使用規範依旅遊券上條款為準。
【兌獎方式】
1.本公司將於活動期間11/30(四)前抽出中獎人,公告於本公司官網頁面,並以中獎人留存於本公司之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進行聯繫。中獎人須於公告中獎兩週內填妥領獎確認函,並以電子郵件回傳確認函電子檔案影本。
2. 本公司將於收迄領獎確認函後開始作業,獎項實際發送時間及方式皆依本行作業規定為準。如中獎人有未回覆、逾時回覆、未提供領獎資訊、資料提供不完整等情形,均視同放棄獎項,中獎人不得要求補領、更換其他獎項、以其他方式領取或轉讓予他人,本行亦不再重複發送遞補中獎名額。.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亦僅限臺灣地區,得獎者一旦領取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本行或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3. 本公司保留權利處理任何未頒發與未於期限內完成領取之獎項。
4.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規範,本公司保留擴大、修改、取消、終止該活動、更改活動截止日期及更換贈品的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項,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5. 參加者應確保留存於本公司之姓名、手機號碼正確,若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導致得獎通知未能正常遞送,或寄出、登錄之資料有錯誤、遺失、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視同放棄得獎資格,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本活動者或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6. 本活動之抽獎資格、中獎記錄均以本行電腦系統記錄為準,本行有權檢視抽獎及相關記錄,若參加者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利用程式惡意影響活動結果或任何破壞公平性或任何非法行為,本行有權取消參加抽獎及中獎資格之權利。 .
7. 本活動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列報所得,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年度累積總額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將列入個人年度所得計算,若為機會中獎者當次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含)元者須預先扣繳10%稅款並配合本行辦理代扣相關事宜。惟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本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按所得之20%扣繳稅款,並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扣繳申報。若前述稅法規定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若前述稅法規定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中獎人不願繳納應負稅額或其他可歸責於中獎人之事由致無法完成領獎手續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8.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參加者瞭解及同意本公司為抽獎活動及行銷所需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本公司係基於遵守我國法令規定、提供本網路服務或參加者可能需要本行金融商品或服務資訊等特定目的,本於誠實信用原則及必要性原則蒐集、處理或利用參加者於本網頁輸入或留存於本行之既有資料,及其他基於上開特定目的與本行往來之個人資料。除事先取得參加者同意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本行處理或利用上開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將限於達成上開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內為之。
9. 本行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規定,在得獎者提供個人資料進行領獎作業時,依法告知下列事項:1. 本公司因辦理行銷活動抽獎業務,而取得得獎者之姓名及行動電話號碼。2. 本公司將依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得獎者的個人資料。3. 本行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得獎者的個人資料。4. 本公司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得獎者的個人資料。5. 得獎者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就得獎者的個人資料,向本行行使下列權利: 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臺端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本給司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得獎者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得獎者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臺端書面同意,並經註明其爭議,不在此限。●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公司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臺端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臺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若得獎者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為您提供本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我們真誠地期待您參與此次活動,並深深感謝您長久以來對KOLNET的支持與厚愛。
祝您購物滿足,收穫滿滿!
KOLNET團隊敬上